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是否可以跨国执行取决于不同国家之间是否有相互承认和执行裁决的协议或条约。
一些国家之间签署了相互承认和执行裁决的协议或条约,如《纽约公约》和《欧洲民事诉讼公约》等。根据这些协议或条约,当一个国家的法院发出的财产保全令被另一个签约国家的法院承认后,可以在后者的司法管辖区内执行,使保全措施得以实施。
然而,并非所有国家都签署了此类协议或条约,因此在涉及跨国执行的情况下,需要仔细研究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国际条约,并在需要时请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专家。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并帮助您了解在特定司法管辖区内执行诉讼财产保全所需遵守的程序和要求。